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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安门事件”平反新闻标题制作案例

2019-04-02 10:05 浏览次数:489作者:系统管理员

案例简介

  1978年10月到11月,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为“天安门事件”平反。新华社对这一新闻的处理很费心思(见稿件选择与分析案例),这条新闻发布时所制作的标题也是再三思考的结果。


  新华社的标题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


案例成果

新华社的新闻标题:

  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

  图1 《人民日报》头版头条采用新华社稿件所制作的标题

  图2 《北京日报》最早发表的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消息的标题

  图3 《北京日报》后来采用新华社稿件的标题

案例访谈

[编辑自述(一)]

  ……1978年10月到11月,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期间,关于天安门事件的平反问题,又一次提出来了。但北京市委对天安门事件的表态,是在会议作总结报告的时候,而且方式也有些特别。参加这次会议的新华社北京分社社长周鸿书回忆说:在为会议作总结的会上,贾庭三讲话,每个代表都发了一份铅印的报告稿。讲到后来,贾庭三离开讲稿,从旁边拿出一张小纸条,念了一段关于天安门事件的问题。

  贾庭三念的小纸条的内容,大致就是后来《北京日报》发表的会议报道稿中的关于天安门事件的说法:

  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完全是出于对周总理的无限爱戴、无限怀念和深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于对“四人帮”祸国殃民滔天罪行的深切痛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愿,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对于为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这段话,虽然并没有出现“天安门事件”五个字,但三个“完全”的连续运用,实质上是否定1976年4月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行动是反革命事件的。

  11月15日,《北京日报》刊登了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报道,关于天安门事件的那段话,也在这个有4000字左右的报道里面。新华社敏感的人们,立即发现了其重要的新闻价值。

  最先注意到北京市委态度的,是周鸿书。他回忆说:

  我听了贾庭三念的小纸条的内容后,觉得这实际上是为天安门事件平反,感到很重大。我就找总社国内部主任杜导正。我把这个情况给老杜谈了,说能不能单独发表这一段。老杜看了稿子后,非常支持我的提议。他表示,争取一下试试。

  回到分社,我在起草会议的新华社通稿时,有一个考虑。虽然老杜支持单发,但还要经过北京市委同意才行,如果北京市委不同意单发,我担心关于这一段就发不出来了。所以,我在写稿子时,就把这一段放在稿子里,而没有单独写一条。但是,在送审稿时,我要争取北京市委同意单发,因为老杜也表示了这样的意见。14日晚,我在将稿子送给毛联珏审查时写了这样一段话,大意是:此稿总社有关领导看过。关于天安门事件那一段,建议拿出来单发,要否?请您审定。

  夜里11点钟左右,毛联珏来电话说:老周,你的稿子我看过了。如果就照这样来发,我这里通过了。关于天安门事件那一段单发,我定不了,这得请示林乎加同志。他沉了一下又说:恐怕林乎加同志也定不了。

  既然这样,我也不好说什么。给总社打电话通知照大稿子发后,我又给老杜打电话,说明了毛联珏的态度。老杜沉吟了一会儿说:那就算了吧。

  第二天早晨,我听新闻联播,没有我写的消息;翻阅报纸,也没有。我感到奇怪,总社为什么没有发消息?

  周鸿书的奇怪很正常,因为按照惯例,北京市委开会的消息,新华社应该在当晚就发出电讯稿。这一次新华社没有这样做,是因为对于如何报道天安门事件平反的问题,还没有拿定主意。

  杜导正回忆说:

  看了周鸿书的稿子后,觉得报道关于天安门事件的内容非常重要,但淹没在长长的报道里,不突出。我认为这是应该重点突出的内容。所以,我就和国内部的几位副主任于明、冯健等同志商量,能否就这一段发一个电讯稿。因为事关重大,国内部总编室将稿子送给穆青、李普同志审定。穆青、李普同志表示支持。穆青同志告诉我,他和曾涛同志商量后再做决定。当晚,穆青与在京西宾馆开会的曾涛通了电话,两人取得一致意见。

  新华社决定用“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这个标题

  第二天,由杜导正主持,国内部开会商量发电讯稿的事情。

  周鸿书回忆说:

  ……大家立刻开始讨论如何落实曾涛意见的问题。讨论来讨论去,觉得有两个方案,一个是按照我原来写的稿子发,但在导语里突出天安门事件的平反;一个是单发,但大家都有顾虑,担心通不过审查。

  到后来,我说:我讲个馊主意,看行不行。今天的《北京日报》已经登了会议的报道,里面有关于天安门事件的那一段。我们是否可以从报纸里把这一段抽出来单发。

  大家认为,我这个主意还不错,既单发还不用送审,两全其美……老杜最后拍板说:做两个方案,一个是摘出来单发,一个是放在导语里,但要把老周的稿子调整一下,最后送给穆青来定。

  穆青拿到稿子后,就通知国内部做好发稿的准备。标题是曾涛、穆青他们反复斟酌的,老杜也参与了。

  穆青回忆说:

  标题是再三斟酌的。国内部曾经定过一个长标题,这个标题是确切的,但不醒目。经过大家几经反复,最后确定了这个标题。这个标题一加上后,把这件事情的政治意义完全突出出来了,所以,我们就用这个标题。

  摘自徐庆全《新华社“天安门事件平反”电讯稿发出前后》,原载《文汇读书周报》2003,2,21

[编辑自述(二)]


  [聚焦]“天安门事件”平反消息是如何播发的

       新华出版社新近推出了由新华社高级记者张严平著的《穆青传》。


   一位评论家指出:穆青是中国新闻界的脊梁和良心,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中国20世纪新闻史的写照与奇迹。


  新华社特意从《穆青传》中摘选精彩章节作为专稿播发。


  1978年11月14日,这是一个普通的日子。它对于新华社的很多人来说,却是一个难以忘却的日子。当年,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傅颐曾分别记录了几位当事人的口述,永为历史见证。


  新华社北京分社副社长周鸿书回忆:


  “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吸收了很多部门负责人参加。我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从1978年11月初开始,14日结束,开了一个多星期。当时讨论最尖锐的就是天安门事件的问题。大家说,天安门事件应该有个新说法。当时谁也没有说'平反'两个字,这两个字太敏感了,干脆用'新说法'。对这个问题,在会上反应很强烈。我记得开会的头一天,大家谁也没有回家,关起门来议论纷纷,谁也不睡觉。


  会议期间,市委没有表态,很慎重。会议结束前,市委才定了调子。


  11月14日下午,开总结会。第三书记贾庭三同志讲话。讲到后面,他离开了讲稿,从桌边拿起一张纸,念了一段话,大意是说: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完全是出于对周总理的无限爱戴、无限怀念和深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于对'四人帮'祸国殃民的滔天罪行深切痛恨,它反映了全国亿万人民的心愿。广大群众沉痛悼念敬爱的周总理,愤怒声讨'四人帮',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我听后非常激动,心想,这段话实际上是为天安门事件平了反。一散会,我坐车赶到了总社,找到国内部主任杜导正,谈了会议的情况,问他是不是能将这一段内容单发。他说:争取吧。


  我回到北京分社,心里老在琢磨这件事。14日晚,我们决定先写成一个2000多字的大稿子,把关于天安门事件的那部分内容放在稿子里,同时在送审中尽量争取单发。


  由于当时市委第一、二、三书记都在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所以我在送审稿上还给毛联珏同志写了一段话:联珏同志:此稿(指大稿子)总社有关领导看过,关于天安门事件那一段,建议拿出来单发。妥否,请你审定。


  11月14日晚上约10点钟左右,毛联珏给我打来电话。他说:老周,你送的会议消息我看过了。如果就照这样来发,我这里通过了。关于天安门事件那一段拿出来单发,我定不了。这得请示乎加同志。他又说:恐怕他也定不了。


  这天晚上10点以后,我给国内部政治组打电话,对他们说大稿子已经通过,你们处理吧。对方说:好吧。


  第二天(15日)早上,我听广播,没有听到有关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消息。我觉得很奇怪。这么重要的一个消息,新华总社却没有采用。然后我到分社上班。走到大门口,传达室给我两份报纸,是当天的《北京日报》。我扫了一眼,看到上面登载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闭幕的消息。


  早上8时许,总社国内部的庄重同志来电话说:请你马上到总社来,研究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消息的发表。昨天夜里曾涛从京西宾馆打来电话,他说,要告诉北京分社,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消息要突出天安门事件。于是,我坐车赶到总社,到了国内部6楼老杜的办公室,老杜和国内部的舒人、庄重等同志在屋子里坐着等我。


  我们研究怎么突出天安门事件的问题。讨论来讨论去,要突出这一段,要么放在导语里,要么就单发。摆来摆去,拿不定主意。后来我说:我讲一个馊点子,我来的时候,北京日报已经见报,其中有一段消息,我们可把它单发,又可不送审,因为这是市委同意的大稿子。大家说:是个好主意。


  最后老杜拍板:咱们做两个方案,一个是放在导语里,把稿子整个调整一下。第二个方案是拿出来单发,最后由穆青来定。


  开完会,庄重对我说:老周,你比较熟悉情况,你写个单发稿吧。我在原稿上调整。


  写完后,我交给庄重。他看后说:可以了。走,咱们找舒人去。舒人看完稿子后,把导语改了一下,加了一个标题:'中共北京市委宣布一九七六年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我和庄重送到穆青处。穆青在导语部分又做了几处改动。


  几经折腾,穆青顿了一会儿,说:'就这样吧,发给全国吧。'


  我问穆青:这稿子还要送审吗?


  穆青说:'不用了。曾涛昨晚来电话了,我们商量过了。'


  11月16日,各报都广泛采用了新华社的这则电讯稿。它成为一个轰动中外的重大新闻,为平反冤假错案起了推动作用。”穆青回忆:“当时新华社北京分社副社长周鸿书参加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11月14日晚上他拿来一个稿子,里面提到了天安门事件的问题。国内部的同志觉得应该突出天安门事件的平反,搞成一个短新闻。当年我是副社长兼总编辑,主管国内部。他们向我请示。我把这东西看了以后,很赞成他们的想法。我说,你们摘,现在就摘出个二三百字的短新闻,其余的统统不要。我当时想,这是个大事,这样做有点风险。但是,这是全国人民都非常关心的事情,我们从政治上来考虑应该这么做。


  本来,我是主持工作的,稿子我定了也就可以发了。但是,涉及到为天安门事件平反这么件大事,为慎重起见,我必须与曾涛同志商量,他是一把手。当时曾涛正在京西宾馆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我把这个意见通过电话告诉了他,并说,你现在正好在会上,可以征求其他同志的意见,听听可不可以这么做。


  关于电讯稿的标题是再三斟酌的。国内部曾定过一个长标题,这个标题是确切的,但不醒目,几经反复,最后确定了这个标题。这个标题一加上后,把这件事情的政治意义完全突出了。我们决定下来后,把稿子送给了曾涛。此后,我和曾涛通了十多次电话。曾涛也跟我提到,他和杨西光、胡绩伟、于光远等同志商量过这件事情。曾涛同志还给我透了个底,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上,陈云和很多同志都提出来应该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看到这么多老同志这么高的呼声,我们想这么做没有错。到15日晚上7点钟左右,临发稿了,曾涛同志又打电话给我,说:怎么样?穆青,下决心就这么发好不好?我说:好啊,我们大家都同意这么发。


  曾涛像是半开玩笑地对我说:如果这篇稿子出了问题要坐牢,你可得陪着我一块去。我说:行,我跟你一块去。


  那天,我整整担心了一夜。但是,第二天也没有什么事,而且是一片欢呼。11月19日,华国锋为人民文学出版社即将出版的《天安门诗抄》题写的书名发表后,我们心中的一块石头掉了地。”


  北京,1978年11月15日,新华社向着茫茫夜空发出一组用电波传递的消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


  第二天,中国所有的报纸都以头版头条通栏大标题刊登了这个只有239个字的消息。国外众多媒体在刊登消息的同时,纷纷发表评论。


  正在京西宾馆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的会场上,一片沸腾。各省委书记纷纷起身与曾涛握手,并向他热烈鼓掌表示致意。很多省委书记对曾涛说:“你们新华社干了一件大好事,你们中要是有人为此丢了工作,就到我们那里去!”


  多少年后,这则载入史册的新闻被人们一再传诵,特别是它堪称一绝的标题,几乎成为一种传奇。穆青在一部题为《五十双眼睛》的纪录片中曾这样回忆:“当时还扭扭捏捏不敢宣布的时候,新华社就大胆地把标题加上了,就是”天安门事件是革命行动“,其实里面的文儿都是北京市委开会的内容。”


  当时北京市委的工作人员许孔让曾经回忆:“新华社的新闻见报后,11月16日这天夜里,北京市委又向中央写了一个报告说明情况,大意是:今天各报刊登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市委并没有宣布这个题目,特此报告。”


  当天晚上,北京市委书记林乎加打电话给穆青,问:“这个标题是谁定的?”穆青回答:“是我们定的。”林乎加良久无语。


  历史永远不会忘记北京市委为天安门事件的平反曾经作出的种种努力,只是在这一刻,它有着自身无能为力的羁绊和局限。


  接下来的情形是,标有这样一个标题的消息一出来,举国沸腾。第二天,北京市及南京、上海、济南等全国各大城市成千上万的群众涌上街头,敲锣打鼓,庆祝天安门事件平反!各地的大报、小报为天安门事件的平反欢呼雀跃!


  念及这段历史,一位新华社的老记者说过这样的话:“天安门事件平反这条消息,实际上是报道在先,事实在后。从新闻的法则来看,的确是'出格'。但是,这条涉及非常事件、在非常形势下发出的非常新闻,对历史的发展是有特殊贡献的。它从一个方面见证了当时新华社推动历史进步的壮举。”


案例讨论

1、这条新闻标题的制作过程非常复杂,试从中总结新闻标题制作的难点有哪些?


2、新华社的标题制作有什么特点?


3、从这条标题的制作过程,分析新闻标题如何才能突出新闻中最有价值的内容?


案例分析

  新闻标题是用以揭示、评价新闻内容的一段最简短的文字,用大于正文的字号刊于新闻之前。新闻标题的制作是新闻编辑的基本业务技能之一。胡乔木同志曾说,有时想一个好标题,等于写一篇文章所用的精力的三分之一。标题的制作不易,由此可见一斑。


  新华社北京1978年发布这条新闻,其稿件写作过程非常复杂,标题的制作也是很费心思。这条标题作为一行题、实题,很准确地揭示了最重要的新闻内容。从这条标题的制作,我们可以看到,做标题,首先要掌握选择内容的技巧。


  新闻标题能否吸引读者,首先在于标题告诉读者的内容是不是他们最想知道和最有兴趣的。标题比新闻篇幅短、字数少,不可能将新闻稿件中的所有要点和细节都写在标题中,所以,作好新闻标题的首要一步,是要善于挑选写进标题中的内容。


  首先,标题应该告诉读者新闻中最新鲜、最重要的事实和观点。


  新闻的价值在于它能把最新发生的事实告诉读者,它最吸引读者的地方也就在于一个"新"字。新闻标题要能够满足读者的求知欲,能够吸引读者,也同样要讲求这个"新"字。因而在考虑把新闻中的什么内容写入标题中时,我们的注意力首先应放在那些最新鲜最重要的事实或观点上。


  其次,标题还应该告诉读者新闻中最有特点的事实与观点。


  好的新闻标题不仅告诉读者最重要的新闻信息,而且还能够使读者感觉到这条新闻与其它同类题材的新闻不同。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同一新闻题材多次进行报道的情况是难免的,如果一遇灾难性新闻,都是"大火无情人有情"、"大水无情人有情"、"地震无情人有情"……只会让读者望而生厌。其实,正如世界上不会有两枚一模一样的花瓣一样,也不会有完全雷同的人或事。在报道新闻时,要注意表现"这一个"与其它的不同,做标题也要同样需要突出个性。


  新华社这条标题的成功之处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