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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联想与逻辑:关于抵制恶俗网络歌曲的评论

2019-03-26 01:53 浏览次数:489作者:系统管理员

案例简介

 [案例背景]

  2007年10月19日,中国音乐家协会在北京召开座谈会,讨论了网络恶俗歌曲的问题,中国音协主席傅庚辰、副主席徐沛东,以及阎肃、谷建芬、王付林、金兆钧等音乐界知名人士和网络界有关人士参加了座谈会。会上点名批评一些风靡网络的歌曲有恶俗之嫌,与会者签订了“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的倡议书。

  针对这一新闻,媒体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音乐家和网络歌曲作者、网络歌曲作者之间、网友之间、时评作者之间意见各有分歧,大家论据不一,思维方式各异。下面所选的是《南方都市报》的两篇评论,体现了不同思维方式引出不同判断的事实。

案例成果

[案例作品]

  评论一:

  恶俗和高雅其实是一个代沟问题(节选)

  终于忍无可忍,老艺术家们站出来了,在京城开了一个座谈会,大声疾呼:“抵制网络歌曲恶俗之风,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老人们赤心拳拳,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年轻人的音乐世界里,他们的话不过是一块石头砸进大海里,泛起一阵涟漪之后,很快就会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如果你觉得悲哀的话,那么这是新陈代谢的生命本身的悲哀。

  在我看来,这件事的本质,其实是代沟问题。老年人对年轻人看不惯,这是很自然的事。不要说这些艺术家,就我自己,偶尔打开侄辈的BLOG,看见他们的那些火星文,听着他们挂的那些歌,都忍不住要感叹:什么玩意儿啊!

  代沟问题常常被替换为雅俗之争。老艺术家们总是被质问:你们现在认为高雅的东西,比如李谷一吧,更不要说邓丽君了,在上世纪80年代不同样有被认为低俗的时候吗?就是歌剧,高雅得不得了吧,也不一直都有雅俗之争吗?我们当年热爱的、老艺术家们现在还难以接受的崔健,早都已经老成经典了。

  ……(略去关于“老年人习惯听假大空歌曲,并将自己的习惯成为高雅,他人习惯成为低俗”的两段内容)

  现在大家担心的是,这些人在无力“推动网络歌曲健康发展”之后,会不会气急败坏,然后游说权力,对网络歌曲进行查禁?我们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老年人的艺术主张和修养,没有耳濡目染、春风化雨地传递给年轻人,而必须通过这么激烈的抵制号召甚至权力大棒来实现?

  ……(略去关于“历史和老年人在年轻人心中并无位置”一段内容)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就文化领域而言,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我看来,老一代的精神要传承下来,应该靠自然的感染,而不是强行的灌输,更要警惕染指权力。抵制和呼吁,在形式上,其实更像年轻人的举动。艺术的力量也是人格的再现,如果老艺术家们能够在反省自我、体察人心、阐释社会方面做更多的事情,让年轻人感觉到正义、真诚和善良的激情,他们的影响力就会更大一些。(《南方都市报》,2007年10月25日)

  评论二:

  人人有权抵制恶俗

  秋风

  中国音乐家协会在京召开了一个座谈会,若干“老艺术家”抨击当下网络歌曲的种种恶俗之风,并集体签订了一份抵制恶俗网络歌曲的倡议书。这种做法让某些评论家大为反感,纷纷以捍卫自由的名义提出批评。最有意思的是五岳散人先生,先是将艺术家们提出的“抵制”理解为“禁”,然后就大发一通议论。

  请注意,至少从新闻报道上看,这些人士只是“倡议抵制”,并没有呼吁政府查禁,他们自己似乎也没有查禁的权力。当然,这些老艺术家们会不会把自己的抵制活动变成政府的查禁活动,需要密切关注。在中国,不少老人、小人确实有跑到官员那里告状的嗜好和传统。但在抵制倡议变成政府查禁之前,最好还是尊重人家抵制的自由。

  很多人受约翰·密尔那本《论自由》的误导,对自由有一种扭曲的理解,把任何批评、抵制,都理解为不宽容,理解为对他人自由的侵害。在他们看来,一个人跑到大街上脱掉裤子,或者在网络论坛上随地大小便,是一种神圣的自由,他人说不得也碰不得,一说一碰就是侵害那人的自由。

  确实,在一个法治国家,借助于政府之强制性权力执行的法律,理应有其界限,当其涉及个人领域、言论、表达等领域的时候,应当十分审慎。一个富有生机的国家,理应给予言论以最大限度的自由。所以,国家广电总局禁止广播、电视播放某类节目,笔者是持批评态度的。

  但是,此处之自由,基本上只与国家权力相对,乃是要求国家权力限制其行动。而社会却不在此限。人人有表达的自由,哪怕是表达丑恶行径、恶俗音乐、冒犯国家、民族象征之言论、行为,对此,国家确实应当尽可能地保持克制。但是,对于所有这类表达活动,社会,也就是说其他民众,不论是从专业角度,还是纯粹基于情感,或者党派信念,都可以做出回应,甚至是激烈的回应。至于其回应的激烈程度,仅以法律所禁止的为限。

  这是一种对等的自由。在社会中,你当然可以做不道德的事情,在深受法国文化传统影响的某些人士看来,做不道德的事情的权利反而是自由的真谛所在。就此类行为,你也确实可以基于法治、宪政原则要求国家不去干预你。但是,你没有资格要求别人不批评、攻击你、骂你、鄙视你、谴责你,乃至不理睬你、歧视你,最后让你在孤独中死亡。

  每个人必须准备承担行使自己的自由的全部社会代价。这看起来有点残忍,但社会就是通过这种机制,维持其秩序之基本稳定的。如果没有这种道德谴责机制,那社会很可能早就解体了,而这显然是大多数人不愿意看到的。

  类似的,你有表达的自由,其他人有拒绝的自由,也有批评乃至痛斥的权利。这种拒绝可以以个人身份进行,也可以以集体身份进行。你可以在网络上发布歌曲,别人当然可以给你贴上恶俗的标签,而那些老艺人也可以自己进行抵制,更可以发表倡议书,号召全社会抵制你。你自己在放纵自己,当然没有资格要求他人闭嘴。

  事实上,与道德谴责机制具有同样的功用,这种社会内部的批评机制对于一个社会维持其主流价值观念,对于维系其文化、文明于一定程度而不至于一路堕落,对于后代之教化,乃是至为关键的。

  有些人则抬出精英-大众两分的范式,说这些艺人的抵制再次表现出了精英的傲慢。这种貌似高明的看法,与“越穷越光荣”的迷信是一个路子。上个世纪中期以来的教育向人们灌输了一种反精英、反智主义的思考方式,某些人以为大众就是上帝,不能容忍任何对大众的创造力或鉴赏力的怀疑。

  但是,任何领域,只要需要技艺、知识,则必然有精英与大众之分,且精英必然比大众优秀。专业音乐人就是比普通民众更清楚什么样的音乐更好。

  当然,在一个法治社会,精英只享有知识上的优势,这种优势不应转化为特权。不能授予他们权力强迫民众只能听他们觉得好的音乐。但是,他们确实可以以专家的身份将自己的专业判断公布于众,告诉民众,他们认为什么样的音乐是好的,什么样的音乐是恶俗的。民众借助这种知识可以做出更好的判断,从而使文明水平向上提升,而不是向下堕落。

  总之,自由是以社会的自觉为基础的。抵制是社会内部自我矫正不好的东西的机制,专业判断则是文明自我提升的机制。这两者同时发挥作用,社会、文明、文化就可以既保持秩序的大体稳定,又可以在边缘上不断进行创新,在平衡之中保持活力。取消这两种机制,文明就必然堕入黑暗时代,自由也就丧失了根基。(《南方都市报》,2007年10月24日)

案例讨论

  1、新闻评论的观点应通过什么样的思维产生?评论作者是否应该主动进行思维训练?

  2、面对新闻事实,直觉或联想思维形成的观点是否容易造成偏差?为什么?

  3、由联想或直觉产生的观点可否通过逻辑的方式被合理地证明?


案例分析

  直觉、联想作为感性思维,是文学创作和艺术创作常用的方式。蕴涵在文学作品中由联想产生的见解往往能突破逻辑(无论形式的还是非形式的)对认识路径的确定性约束,启迪人更开阔地认识事物;直觉在艺术创作中有时能带来优秀的创意,在对日常生活的判断中也经常出其不意的准确。然而,联想虽然可能生发独特的见解或增加作品的审美因素,直觉虽然可能偶尔得出比理性分析还接近真相的结论,但更有可能在面对具体的新闻事件下结论时造成观点和事实之间缺乏内在、必然联系的局面。新闻评论所推崇的逻辑思维则体现为分析理性,诉诸精确、排斥含混,崇尚分析、不容牵强。逻辑精神具有一种批判性的较真“品格”,强调推理和论证,对于一切观点,不管多么符合人们的想象、直觉或愿望,都主张要经过合理的证明来为自己的存在辩护,这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想当然的谬论的出现。



  案例中的两个文本针对同一个新闻事件发言,评论一对音乐家抵制网络恶俗歌曲提出了批评,评论二则肯定了抵制者的权利和抵制的行为,究竟谁的文章更有说服力?需要看看观点基于什么基础。



  《恶俗和高雅其实是一个代沟问题》对音乐家行为的否定基于以下理由:1、这件事的本质是代沟问题,缘于老的对年轻的看不惯,2、代沟问题常常被替换为雅俗之争,3、歌曲是有好坏,老艺术家把自己的习惯称之为高雅,把别人的习惯叫做低俗,4、暗示这些人可能会“气急败坏,然后游说权力,对网络歌曲进行查禁”。



  应该说,从文本看作者前面几个判断都未能给出相应的逻辑支持,这表明作者在形成观点的过程中思路存在偏颇。



  首先看这场抵制体现的是不是代沟问题。在引发评论的新闻报道中明确指出音乐家们在倡议书中抵制的是那些“格调低俗、歌词怪异,甚至以打情色擦边球等做法来哗众取宠”网络歌曲,他们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座谈会并不是批评会,也不是要一竿子打死所有网络歌曲,只是对于一些恶搞的现象,不能熟视无睹,并说那些歌曲中有的淫言秽语、宣传色情;有的痞话连篇,充斥着语言暴力;有的主题空洞,矫情做作;有的则语无伦次、废话连篇;甚至还有叫《放屁》如此低俗歌名的。另有报道指出有网络歌手出身的年轻艺人也是倡议书的签名者之一。根据新闻可知,问题的核心不在创作者的年老年少,也不在发表渠道的传统与现代,而在作品内容格调的高下。从文本的一段显示的思路看,评论作者看到抵制者多为老艺术家,联想起老年人对其它新生事物的难以适应,就认为这又是代沟导致的老一代对新一代的排斥,不能不说有想当然之嫌,因为报道表明音乐家们反对的不是网络而是恶俗。



  接下来所说“代沟被替换为雅俗之争”的判断,由于“本质上源于代沟”的判断本身可能就是出于联想的直觉反应,自然也就成了空中楼阁。作者虽因联想到李谷一、邓丽君和崔健也曾不被接受而事实证明是错误的,就想到艺术家拒绝恶俗网络歌曲也不正当,这一联想忽略了李谷一他们过去被拒主要是意识形态的原因,与恶俗之伦理因素无关,二者之间只有表面的而没有内在的逻辑联系,因为演唱方式的通俗和歌曲内容的恶俗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直觉加上联想所形成的判断是难以被证明的,无论作者的写作水平多高,如何试图对观点进行论证,也仍只不过是用新鲜事实来强化自己成见的一次实践,除非作者能发掘出被掩盖了的有说服力的事实,(前提是这些事情真的存在),否则还是难以用逻辑的方法去证明一个想象出来的论点的。



  相比较而言,《人人有权抵制恶俗》一文在得出判断的思维方式上则体现了严谨的逻辑思维的特点,我们可以从文本中清楚地看出作者思路的合理性。



  作者首先想到的是,把人家的“抵制”理解成为“禁”再加以批评的做法是错误的,“在抵制倡议变成政府查禁之前,最好还是尊重人家抵制的自由”,这就体现了基于足够的事实论据才能进行推论的逻辑思维的特点。



  针对有人以自由为挡箭牌反对别人的批评,作者从自由的概念出发,基于国家权力理应限制其干涉公民表达的行动,而民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则可以对他人的表达做出任何回应的法理常识,给出了“人固然有做不道德事情的权利,但他人亦有批评你的权利,这种自由是对等的”的观点。这个判断完全是在逻辑的推理下得出的,揭示了有些人片面理解自由这一概念以自己行为自由为借口反对他人言论自由的不正当性。作者称这种社会内部批评机制乃是一个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及其文化、文明得以保存不至一路堕落的关键,也是依据常识指出批评自由的价值,反映了其思路始终遵循逻辑原则的特点。



  在明确了人人有抵制恶俗的权利之后,作者接着具体论到什么人更有能力鉴赏音乐作品的好坏,以表明自己的观点不但基于对普世价值的尊重同时基于抵制之人的专业身份。引导他做出判断的信念前提是:“在任何领域,只要需要技艺、知识,则必然有精英与大众之分,且精英必然比大众优秀”,应当说,这是被世界公认的看法,完全可以据此经过演绎推理得出“专业音乐人就是比普通民众更清楚什么样的音乐更好”的观点。



  然后,作者再根据“自由”这一概念的属性指出:在法治社会,精英只享有知识上的优势,这种优势不应转化为特权使之可以强迫民众只能听他们觉得好的音乐。当然,他们确实可以以专家的身份将自己的专业判断公布于众,以帮助民众做出更好的判断,区分不同音乐的好坏。



  从第二篇评论文本展示出的思路来看,采用的以概念、判断、推理为手段形成观点的方式就是逻辑思维的方式,是以新闻事实为判断对象的新闻评论所要求的方式,它尽可能排除含混、牵强的因素,从而增加认识的确定性和合理性。


附录

  抵制网络恶俗歌曲之风,倡导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倡议书

  近年来,我国音乐事业出现了大繁荣、大发展的生动局面。这使得广大音乐工作者能够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优秀音乐作品的传播增加了新的途径,网络歌曲在群众中,尤其是青少年中的影响甚大,网络音乐呈现出产业化的发展趋势。然而近一段时间,有些网络歌曲格调低俗、歌词怪异,甚至以打情色擦边球等做法来哗众取宠,在客观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毒害了青少年心灵,玷污了音乐艺术,这是令我们痛心和不愿意看到的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抵制网络恶俗之风,倡导网络音乐健康发展,树立音乐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向音乐界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一、音乐工作者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抵御不良内容的侵扰,摈弃低级恶俗之风,推动网络音乐健康发展,努力创作出更多符合时代要求、关注人民命运、赞颂人民奋斗、激励人民前进、反映民族精神,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优秀网络音乐作品。

  二、用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创作更多适合网络传播的优秀歌曲,用健康向上的歌曲作品占领网络空间,用倡导真、善、美的优秀之作引导网络歌曲的创作,抵制反映假、恶、丑和与社会公德、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相背离的低俗甚至恶俗的网络歌曲,营造良好的网络音乐文化氛围。

  三、和社会各界一道,运用各种形式,着重在音乐欣赏方面对网络歌曲的主要传播对象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引导,使他们认识到低俗网络歌曲对自身成长的侵害,提高他们的音乐品位和鉴赏能力,使他们能够自觉抵制低俗的网络音乐作品。

  在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让我们共同携手,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自觉抵制网络恶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传播先进文化,努力创作出更多反映时代精神,形式多样,内容新颖,为广大青少年爱听、爱唱的优秀网络音乐作品。

  (人民网文化频道culture.people.com.cn/GB/87423/6419812.html,200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