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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光假新闻采访事件

2019-04-24 09:37 浏览次数:489作者:系统管理员

案例简介

20080121一篇题为《开眼了!虚假新闻采访竟是这么搞出来的》的曝光帖子在国内各大知名网站论坛流传,帖子显示某电视台记者在采访时,请人站在镜头外拿着写满字的纸“教”被采访者念,有张照片背景显示是湖北黄石。在红网论坛,更是掀起了很大的波澜,网友直批如此导演新闻“很蠢很荒唐”,“不负责人的态度太嚣张了”, “悲哀啊,某些电视台新闻采访就是这样吗?谁还去相信啊!” 网友呼吁加强新闻行业自律等。

图3-1-1 采访前与群众的沟通。

图3-1-2 群众的讲稿。

图3-1-3 采访过程,群众在照本宣科。

  其中,网友“sydun”“1068”不能对你说等纷纷跟帖打趣,暗讽记者及被采访对象,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吹牛也是要打草稿的很蠢很荒唐,一些电视台记者为了能造新闻,如此自导他演,也太敬业了,这样造出来的新闻不知道有多少可看性,看着这样的画面,太让人寒心了我原来好羡慕那些对着镜头能侃侃而谈的,现在看这架势,我也能了,真是太没技术含量了!

  当然,也有网友跟帖认为这是极个别现象,并不认为是假新闻,网友“那年那月那天”、“零陵妖”等就跟帖发言称,“虽然有不少记者用这种恶心的方式‘采访’,但不能以个例抹黑整个新闻行业,这只是一些地方小电视台才有的现象”,“这不能算虚假的新闻,充其量是导演的成分过重,被采访对象素质欠高”。

  照片的真实性存有争议,网友红点就说:“看了这组照片,给人感觉是故弄玄虚,非常搞笑。如果大街上进行现场采访,当记者的不至于这么缺乏创意、缺乏职业精神吧,被采访者也不至于几句简单的话都不会说吧?明白人一看都知道,这样的新闻采访场景是不真实的。”不过,也有几位网友反驳:“兄弟,你搞错了,我看到两次新闻采访就是这样”,“我就亲身经历过”。

  针对此现象,20080120下午,记者采访了长沙资深媒体人士徐望,他说这种导演新闻的现象在媒体圈确实存在,不过,如此大庭广众、明目张胆地搞还很罕见,大的电视台还不至于这样,不过,这也说明了一部分媒体从业者素质不高,需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唯上是从的习性有待转变,另外对虚假新闻的监管约束机制也有待健全,这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让假新闻没有生存的土壤。记者曾尝试采访图片的拍摄者,但未果。[1]

案例讨论

1,  聘用记者的职务行为与新闻媒体时间的关系。

2,  如何在采访过程中最大程度保证新闻的真实性。

3,  随着网络的发展,非职业记者的队伍也日益壮大,你对此怎么看?

4,  对于非新闻记者而言,新闻专业主义如何体现?

 


案例分析

   3·1新闻真实问题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这是新闻界的金科玉律,是新闻从业人员和媒体机构恪守的基本准则。然而,时有发生的虚假新闻告诉我们,还必须记住这样一条:虚假是新闻的大敌,是新闻界之耻,虚假新闻则是社会的大敌。

如此强调虚假新闻对社会的危害性,不是没有理由的。事实表明,几乎每一次虚假新闻,特别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不实新闻,都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甚至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比如,一条香蕉致癌的虚假新闻,就让蕉农损失惨重。一则纸箱馅包子的虚假新闻,严重损害了国家形象,损害了媒体的形象。

虚假新闻对社会的危害性在今天之所以越来越突出,是因为与过去相比,今天的信息传播速度、范围、影响力等都有了相当大的不同。比如,在互联网出现以前,一个小报的假新闻一般只能影响到它有限的读者。但这条假新闻如果被转载在网上,再连续转载,其影响力就不可同日而语。

新闻界的,有两种:一是揭露问题时造假掺假,二是正面报道时也造假掺假。二者是两极。受前者之害的可能是个人,一个单位,直到一个行业,一个部门;而后者的造假掺假,似乎没有受害者,甚至还有“受益者”,不易引起什么人诉讼、打官司。可是,两极是相通的。后者的受害者其实是党,是整个国家的声誉。自然,人们由此而产生的疑虑,猜忌,将使新闻媒体的可信度受到最大的伤害。

虚假新闻的教训一再警醒我们,越是涉及焦点题材,越是要求我们保持高度警惕,不可掉以轻心。在新闻工作的始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关意识少不得,严防虚假新闻出笼,是最基本的要求,是底线。要知道,炮制和播出虚假新闻,不仅给社会造成巨大损失和恶劣影响,也会让记者自己身败名裂,让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极大伤害。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我们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抵制虚假新闻,重在自觉践行。这个践行,对于记者来说,就是要在新闻现场,不道听途说,不捕风捉影,不到现场不报道,有时候眼见的耳听的也不一定为实,我们还必须从其他渠道去核实,去印证。对于媒体来说,就是对那些重大的焦点的题材,对那些影响可能较大的新闻,一律奉行核实的原则,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宁可牺牲新闻的时效,也要保证新闻的真实;哪怕是权威媒体记者的报道,也要对那些敏感的、焦点的报道的产生深入了解,细致问询,一有疑点就必须求证。

 

3.2 媒体的责任在哪里

另外,我国新闻界还有一种现象,即报假新闻的媒体在向公众所作的道歉中,往往特意强调了假新闻炮制者的身份是:“聘用记者”。人们不禁要问,新闻播出时,好像没有“聘用记者”的说明;追究责任时,为什么要强调其为“聘用记者”呢?所谓“聘用记者”,就是工作的稳定性会差一点,要调整人了,首先开掉的就是“聘用记者”;就是福利待遇会差一点,此外,要值班了,会首先考虑“聘用记者”;没人外出了,可能会考虑“聘用记者”。莫非启用这“聘用记者”,就为了他们既能受累,又能替罪?

“聘用记者”外出联系工作的介绍信,不会写上“聘用记者”两个字;递出去的名片,不会写上“聘用”两个字;新闻稿子被用了,也不会注上“聘用”两个字。待到要追究责任了,才想到了这“聘用”两个字。这两个字能为北京电视台免掉什么责吗?其实不能。因为是“聘用者”的记者,所以就难免会出假新闻?如果真有这样的逻辑,那么,电视台当初就不该“聘用”这样的记者;如果聘用了,就该从严监审他们采编的新闻节目。否则,强调什么“聘用记者”呢?拆了这么大的烂污,强调一下“聘用记者”的身份,不仅免不了责,撇不了清,反倒有“瞪着两眼尿炕”的嫌疑,好像存心故意弄出的纰漏,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注脚。

每年曝出的假新闻,十有八九并不出于“聘用记者”之手。作为记者,只要你让他采访,让他制作,最后还让他的作品问世,他就是你的记者,你就要对他所采编新闻的真实性负责。至于“聘用”不“聘用”,则无论是从地位的公平还是从待遇的合理看,都是歧视性用工制度的遗留物。纵如肇事者所言,事发后,有媒体称:“由于选题已上报,压力很大,加之刚到电视台,既想出名,又想挣钱,结果导致了假新闻的出炉”。这也只能让人对作为“聘用记者”的肇事者增加一点同情,同时增加的就是对管理者的不满与不解。他不可能真成替罪的羔羊,不可能减免本该由电视台承担的任何责任。[2]

 

[案例点评]

1,体制性根源——新闻与宣传混淆

这种报道手法并不罕见,通常我们称之为摆拍,现在有了一个新的说法,叫做策划。比如,报道好人好人,经常就需要找一些“群众演员”,我们在新闻中,尤其是一些重大的政治事件中,经常能够看到类似的高屋建瓴的见解,还有一些重要的新闻发布会上,那些提问和回答,都让人觉得貌似“摆拍”,不过换了一种形式罢了。

这里,记者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显然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只是个别记者的问题,这个摆拍或者说策划为何会一直顽强的存在,且愈演愈烈?显然,背后有其体制性根源。

在我国,长期以来新闻和宣传是不分家的,如果把新闻当成是一种宣传手段,凡是正确的观念就要给人们不断地强化和灌输,那么显然就会出现这种类似摆拍的情况,新闻可以找人来演,只要能够起到宣传效果,那么就是好新闻。不符合宣传要求的事情就不要报道,封锁消息,有时候甚至可以给它们带上假新闻的帽子,或者说是假记者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制造了假新闻事件,从而极大地混淆新闻伦理的是非界限,这也是为什么假新闻屡禁不止的体制性根源。

 

2,策划新闻——另一种形式的假新闻

       现在很多媒体都在策划新闻,制造了很多媒体事件,学界称之为“媒介假事件”,即指一些传媒为了迅速扩大知名度或者增强美誉度,以弘扬主旋律的名义,策划、推动新闻事实。比如,杨丽娟事件、茶水发炎事件、领导送温暖等。这些假事件都是媒介自己制造出来加以报道,然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我们可以将这类事件也视为假新闻的一种。

       媒体为什么要策划这些事件?媒体所面临的压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媒体竞争日趋激烈,大量日常的报道已经达不到吸引眼球的目的,于是很多媒体开始了恶性竞争,自己策划制造一些事件,然后不断跟进制造话题。当然这些事件里,有一些是得到了受众认可的,比如茶水发炎事件,很多老百姓认为是大快人心的,藉由这个事件,把老百姓对于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所有怨愤都发泄出来,但是我们依然要看到,这种做法本身是存在问题的。马丁路德金说过,我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来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所以,无论这种结果是多么的大快人心,我们都不能因为这个结果而认为这样的做法是可取的,否则,我们为了取悦受众还可以做多少假新闻?这背离了新闻的初衷。媒体需要培育社会的理性,而不是为了吸引眼球而放弃立场。


使用说明

本案例适用于新闻工作职业伦理、新闻传播应遵循的伦理原则与规则。 

附录

[1]记者 陈宗昊 耿红仁《网友曝光假新闻采访 批其不负责任太嚣张(组图)红网长沙121 

[2]慕毅飞 红网:“聘用记者”不能成为假新闻的替罪羊》红网2007-7-24